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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疾控中心发布教育机构水痘防控提示

  • 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9 13:24:00    

 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(记者李晓青)水痘传染性极强,号称“见面传”,易感者接触患者后约90%会传染发病。近日,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示,托育机构、学校等人群聚集的教育机构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,严格落实防控措施。

  据介绍,得了水痘,发病初期部分患者会出现发热、头痛、咽痛、咳嗽等一些上呼吸道感染症状,出疹期时皮疹首先见于患儿躯干和头部,为3--5um的斑疹,12-24小时左右,经丘疹发展成为水疱疹,脓疱疹,在水疱疹和脓疱疹阶段有明显搔痒。

  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主任医师玛合木提江·库尔班提醒,目前是水痘的流行季,学校辖区属地疾控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卫生院)会加强对该校疫情防控的督导和指导,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。对确诊病例复课时要持有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卫生院)出具的复课证明。

  学校等教育机构要加强晨午晚检工作,做好健康监测,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病因追查,完善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记录。发现新增病例及时上报。对发病学生及时隔离治疗。

  与此同时,学校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力度,普及水痘防控知识,教育和引导学生及教职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视情况落实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一米线、佩戴口罩等传染病防控措施。一旦在校内发现确诊病例,近期不组织校内或班级交叉集体活动,并对所有发生病例的班级和宿舍做一次终末消毒,使用浓度为1000mg/L含氯消毒剂,对班级、宿舍等地内的桌面、门把手、窗台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液擦拭。之后每日做常规消毒,做好消毒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