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大集食品安全“八必须、八严禁”告诫提示。
八必须:
■ 必须公示登记卡和健康证明(销售直接入口食品);
■ 必须保证经营设备设施符合经营要求且整洁卫生;
■ 必须设置防蝇、防虫、防尘设施;
■ 必须查验留存购货凭证、质量合格证明;
■ 必须及时清理场地垃圾,保持环境整洁卫生;
■ 必须做到经营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;
■ 必须做到生熟、干湿、鲜活食品分开储存;
■ 必须做到食品外包及容器无毒、无害。
八严禁:
■ 严禁销售“三无”、过期、假冒伪劣、“山寨”食品;
■ 严禁直接入口的食品裸露销售;
■ 严禁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;
■ 严禁反复使用烹饪用油加工油炸食品;
■ 严禁制售生食类食品、裱花蛋糕及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;
■ 严禁从事非法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;
■ 严禁制售保健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和婴幼儿配方食品;
■ 严禁制售婴幼儿辅助食品、运动营养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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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件来源|齐齐哈尔日报 看齐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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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齐编辑|冯丽娜